网站ICP备案:
中国的互联网已经走过10个年头,广大的网民在中国互联网发展的10年中享受了各种便利的服务。为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活动,促
进互联网信息服务健康有序发展,按照国务院、信息产业部等相关部门公布的《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》及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
务备案管理办法》(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)等互联网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,在2005年5月31日前,所有通过互联网向上
网用户提供信息的网站,都要办理互联网站ICP信息备案工作。对于逾期未办理备案的网站将被关闭或处以数额不等的罚款。
相关政策法规: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令第33号《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》第二十二条规定,未履行备案手续提供非经营
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的,由住所所在地省通信管理局责令限期改正,并处一万元罚款;拒不改正的,关闭网站。
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8
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67
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管理办法:
http://www.chinaeclaw.com/readArticle.asp?id=2876
备案步骤及相关信息:
自主备案流程: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share/liuchengtu2.jsp
备案常见问题:http://www.miibeian.gov.cn/share/FAQs.htm
备案提交过程中所需信息填写方式:
网站名称:如网站名称为中联数据,就填写中联数据,或某某个人主页即可
网站首页网址:填写用户访问您网站所用域名,如用“www.zlidc.com”访问,则直接填写“www.zlidc.com”
所属接入服务提供者:查询“中联数据”,然后选择“安徽中联数据科技有限公司”,再点“添加”
网站接入方式:点“浏览”,勾选“虚拟主机”,再点“确定”
服务器放置地点:点“浏览”,勾选“安徽”,再点“确定”
是否能通过IP访问:点下拉菜单,选“否”
是否动态IP:点下拉菜单,选择“静态”
使用IP列表:请使用您的用户名登陆我们网站,点虚拟主机管理查看您的虚拟主机IP,填写该IP到输入框即可
开设栏目是否涉及前置审批或专项审批内容:请勾选“其他”
请您在空间和域名购买成功的同时马上登陆www.miibeian.gov.cn注册用户名并进行备案,否则空间会在三十天后被系统自动关闭。
请备案成功后将您的备案编号和对应的空间ftp帐号发给我司,可通过联系在线客服或后台的咨询反馈提交。
请将电子证书上传到您空间的wwwroot目录中的cret目录,如果被删除可新建,并将备案编号放于您网站首页指定位置。
网站备案不需任何费用,只需网上提交。
|